**关于宣传片拍摄的声明**
为规范宣传片拍摄工作,确保拍摄过程顺利进行,保障各方权益,并最终产出高质量、符合预期的宣传作品,特此发布本声明。请所有参与拍摄的相关人员(包括但不限于委托方代表、制作团队成员、出镜人员、场地提供方等)仔细阅读并共同遵守。
**一、 拍摄目的与版权归属**

1. **拍摄目的**:本次拍摄旨在制作用于 [请在此处明确说明用途,例如:企业品牌形象宣传、特定产品推广、活动纪实、公益倡导等] 的宣传片/视频内容。 2. **版权归属**:除非在双方另行签署的正式合同中另有明确约定,否则本次拍摄所产生的所有影像、音频、图片等原始素材及最终成片的全部知识产权(包括著作权、邻接权等)均归 [委托方名称/制作方名称,根据合同约定填写] 独家所有。未经权利方书面许可,任何个人或机构不得擅自使用、复制、修改、传播或用于任何商业及非商业目的。
**二、 各方责任与义务**
1. **委托方义务**: * 提供清晰的创作要求、品牌资料、文案脚本及必要的审核反馈。 * 协调并提供拍摄所需的场地、道具、产品及符合要求的出镜人员(如有需要)。 * 确保所提供的所有内容(包括文字、图片、商标等)不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。 * 按约定时间节点完成内容确认与款项支付。
2. **制作方义务**: * 组建专业团队,负责策划、拍摄、剪辑、调色、配音、包装等全流程工作。 * 提供专业设备,确保拍摄技术质量。 * 遵守拍摄计划与时间表,高效完成制作。 * 积极沟通,根据委托方合理意见进行修改与调整。 * 确保成片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序良俗。
3. **出镜人员与场地提供方**: * 出镜人员应保证其肖像权可用于本宣传片的制作与发布。建议双方签署书面的肖像权使用授权书。 * 场地提供方应确保拍摄团队在约定时间内安全、无障碍地使用场地,并提前告知任何注意事项或限制。
**三、 拍摄安全与秩序**
1. 所有参与人员必须将人身与财产安全置于首位,遵守现场安全规定。 2. 制作方应负责现场用电、设备架设等安全,排查安全隐患。 3. 在公共场所拍摄时,应尽量避免干扰他人,必要时需提前向相关部门报备并取得许可。 4. 爱护场地设施及道具,如有损坏,责任方需照价赔偿。
**四、 天气、不可抗力与调整**
1. 如遇恶劣天气、政府活动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原计划无法执行,双方应友好协商,及时调整拍摄方案或时间,不视为任何一方违约。 2. 拍摄计划、脚本或内容在制作过程中可能因实际需要而进行合理调整,调整方案需经双方沟通确认。
**五、 保密条款**
双方应对在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、未公开信息等负有保密义务,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。此义务在合作结束后持续有效。
**六、 最终解释**
本声明旨在明确基本原则,具体细节以双方正式签订的《宣传片制作合同》为准。本声明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,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敬请所有参与者通力合作,共同打造精品!
**【委托方盖章/签字】** **【制作方盖章/签字】**
**日期:** 年 月 日
宣传片拍摄申明